创业就业方面的优惠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
政策对象: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等10类人员。
政策内容:符合条件的个人最高可申请额度为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对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之和的110%,且不超过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400万元)。
政策标准:最高可申请额度为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
政策期限:长期执行。
重点群体创业税收减免政策
政策对象:纳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的脱贫人口,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
政策内容: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2万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
政策标准:每户每年20000元限额,最高可上浮20%。
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
政策对象: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条件的。
政策内容: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同时落实鼓励残疾人就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以及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等现行税收优惠政策和创业经营场所安排等扶持政策。
提供小额担保贷款
政策对象:自主创业人员。
政策内容:对自主创业人员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小额信贷等扶持,解决创业初期资金不足的问题。
享受职业培训补贴
政策对象:有创业意愿的人员。
政策内容:提供职业培训补贴,提高创业者的创业能力。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政策对象:自主创业人员。
政策内容:自主创业人员招纳员工签订劳动合同1年以上,并为其缴纳社保6个月后,可申请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每招纳一个员工补贴3000元,累计叠加可申请最高3万元。
小微企业吸纳社会保险补贴
政策对象: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政策内容: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一次性创业资助
政策对象:在校大学生及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成功创业,并满足一定条件。
政策内容:可申请一次性创业资助,如广东省内可申请1万元。
就业见习补贴
政策对象: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
政策内容:参加就业见习期间,可获得基本生活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与住院医疗商业保险。
这些政策涵盖了贷款、税收、行政收费减免、职业培训、社会保险补贴等多个方面,旨在降低创业门槛,提高创业成功率,促进就业和经济发展。建议创业者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优惠政策进行申请和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