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性就业是指 没有按照规范就业渠道获取固定职业的一种工作和生活状态。隐性就业人员通常已领取《求职证》或在用人单位领取基本生活费并要求就业,但实际上已从事有报酬的工作。这种就业形式可能由于客观或主观原因,如未与同龄人一样获得固定劳动合同,而通过拆分时间、打多份零工来获得收入。
隐性就业的具体形式包括自谋职业者、家庭劳动力、黑市经济从业人员、非正式就业者等。这些人在经济和社会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由于未被官方统计和认可,因此无法享受到一些权益和保障。
隐性就业的特点包括:
未规范就业渠道:
未通过正规的就业渠道如招聘会、校园招聘等获取固定工作。
灵活工作方式:
通过打零工、兼职、自由职业等方式获得收入。
收入不稳定:
由于工作性质和时间的灵活性,收入可能不稳定,但有些人可能通过隐性就业获得比正式工作更高的收入。
缺乏保障:
由于未被官方统计和认可,隐性就业者无法享受失业救济、社会保障等权益。
隐性就业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社会经济的多样性和复杂性,但也暴露出当前就业市场的一些问题,如就业信息不对称、就业保障不完善等。对于隐性就业者来说,虽然可能获得更高的收入和生活灵活性,但也面临着收入不稳定、缺乏社会保障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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