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国家实施的就业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
国家实行“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通过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鼓励创业促进就业、扶持企业吸纳和促进就业、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等措施,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
城乡统筹的就业政策:
根据《就业促进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国家建立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引导农业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就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推进小城镇建设和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引导农业富余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并在制定小城镇规划时,将本地区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作为重要内容。
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和中西部地区就业:
国家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和中西部地区就业,并积极聘用优秀高校毕业生参与国家和地方重大科研项目。
鼓励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
国家鼓励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以拓宽毕业生的就业渠道。
加强职业技能培训:
国家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劳动者的就业能力和职业素质,以适应市场需求。
扶持企业吸纳就业:
国家通过税收优惠、财政补贴等措施,扶持企业吸纳就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
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国家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提供就业咨询、职业介绍、就业培训等服务,帮助劳动者更好地实现就业。
引导农村劳动力异地就业:
国家引导农村劳动力按需有序异地就业,以满足城市经济发展的需要。
这些政策的实施,旨在促进就业市场的健康发展,提高就业质量,保障民生,推动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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