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协议就业可能有以下几种原因:
双向选择的结果:
协议就业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在正式确立劳动人事关系前,经过双向选择,在规定期限内达成的书面协议。这表明双方经过初步了解和评估后,认为彼此适合,从而达成就业意向。
就业形势的影响:
近年来,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形势普遍不佳,许多高校为了提升毕业生的就业率,可能会采取一些措施,如协议就业,来确保毕业生的就业去向落实率。
用人单位的初步意向:
协议就业可以被视为学生和用人单位之间初步确定的就业方向的意向书,虽然它并不具有法律的效力,但基本上可以确定就业意向。
学校的管理和统计需要:
高校为了统计毕业生的就业情况,通常会要求学生签订就业协议书,以便提供准确的数据。
法律程序的一部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就业是这一法律程序的一部分,虽然不具备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但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协议内容。
避免“被就业”情况:
有报道称,部分高校为了提高就业率,可能会制造个别“被就业”的情况,这种情况下,学生可能会突然被要求协议就业。
社会竞争的推动:
签署就业协议书意味着毕业生即将走上职场面对社会的竞争,这可能会促使一些学生选择协议就业,以便尽早确定就业方向并开始职业生涯。
综上所述,突然协议就业可能是由于双向选择的结果、就业形势的影响、用人单位的初步意向、学校的管理和统计需要、法律程序的一部分、避免“被就业”情况以及社会竞争的推动等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