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援助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职业培训:
组织就业困难人员参加各类职业培训,提高其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这包括提供职业指导和技能培训信息,以及实施职业技能等级评价。
岗位推荐:
通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向就业困难人员推荐岗位信息,帮助他们找到合适的工作机会。每年推荐3次岗位信息,并提供1次职业指导。
灵活就业支持:
鼓励和支持就业困难人员通过灵活就业方式实现就业,如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用工等。对于灵活就业人员,提供社会保险费补贴。
自主创业扶持:
对有创业意愿的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创业培训、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支持等政策。同时,鼓励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并给予社会保险费补贴。
公益性岗位安置:
对于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可通过公益性岗位进行安置,并提供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社会保险补贴:
对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以及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的情况,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费补贴。
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优惠:
持续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金融支持服务,包括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优惠。
政策咨询与公共就业服务:
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免费的政策咨询、岗位信息推送、技能培训等公共就业服务及公益性岗位援助。
联动机制:
探索建立促进就业、失业保险、社会救助的联动机制,增强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意愿和稳定性。
这些就业援助措施旨在通过多种途径和手段,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改善其生活状况,并通过政策扶持减轻企业负担,促进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