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协议,也称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简称“就业协议书”或“三方协议”,是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在正式确立劳动人事关系前,经双向选择,在规定期限内就确立就业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而达成的书面协议。它涉及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因此又称为“三方协议”。
从法律层面来看,就业协议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聘用关系、明确权利义务的重要依据,具有民事合同的性质。它不仅是用人单位确认高校毕业生相关信息真实可靠以及接收高校毕业生的重要凭据,也是高校进行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编制就业方案以及毕业生办理就业落户手续等有关事项的重要依据。
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有所不同。劳动合同是调整劳动关系的基本法律形式,也是确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基本前提,在劳动法中占据核心地位。而就业协议是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的,它实质上是劳动合同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
综上所述,就业协议属于民事协议(民事合同)的一种,是三方主体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
声明:
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