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就业时,毕业生可以领取以下补贴和资金:
就业见习补贴
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可获补贴,用于支付见习人员生活费、保险费及指导管理费。若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补贴标准可提高。
一次性求职补贴
针对毕业学年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特困人员等高校毕业生,以及残疾和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可领取。
一次性扩岗补助
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可按每招用1人不超过1500元的标准发放。
社保补贴类
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保费,可获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实际缴费2/3,期限最长2年。
小微企业吸纳社会保险补贴: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合同并缴纳社保费,给予最长1年社保补贴,不含个人应缴部分。
创业支持类
一次性创业补贴: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正常运营1年以上可获补贴。
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符合条件个人最高可申请3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期限不超3年,财政给予贴息。
生活补贴
生产性或服务性企业持续工作满一年的大学生,给予岗位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津贴2000元。
其他补贴
就业补贴:一般能领到2000或3000元左右,领取条件一般是大学毕业两年内在同一单位连续缴纳6个月社保。
住房补贴、人才补贴、面试补贴:一些地方政府会提供这些补贴,如合肥市针对来合肥面试的高校毕业生提供面试补贴。
交通补贴、餐补、健康保险:部分公司会提供这些员工福利。
特殊地区工作优惠:如到西部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来去自由政策、提前定级、优先推荐研究生录取等。
应届生身份认定优惠:允许毕业证书落款年度两年内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参与报考公务员或事业单位。
这些补贴和资金旨在帮助高校毕业生更好地就业和创业,减轻他们的经济负担,并提升他们的职业技能和竞争力。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相关补贴和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