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内容:
个体经营
包括从业人员在两人及以下的登记注册个体工商户、未登记注册的个体经营户。
非全日制
包括养老、托幼、家教、保洁、搬运、装修维修等家政服务和打零工人员。
非全日制就业人员通常以小时计酬为主,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
新就业形态
包括交通出行、外卖配送、网络零售、直播销售、互联网医疗等领域的平台就业人员。
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与平台企业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可以是民事法律调整,也可以是劳动合同关系,或者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的情形。
其他灵活形式
包括以非全日制用工为代表的时间上的灵活、劳务派遣、业务外包、平台型用工等。
政策支持
鼓励个体经营发展,提供创业担保贷款、税收优惠、创业补贴、运营补贴等政策支持。
增加非全日制就业机会,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从事非全日制等工作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加大对困难灵活就业人员的帮扶力度,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范围。
政府部门加快推进职业伤害保障试点,维护灵活就业群体的合法权益。
这些内容共同构成了灵活就业的多样化和灵活性,适应了不同人群的就业需求和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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