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就业协议,也称为三方协议,是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在正式确立劳动人事关系前,经双向选择,在规定期限内就确立就业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而协商一致达成的就业协议。它一般简称为三方协议。
电子就业协议通常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基本信息:
包括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岗位等。
权利和义务:
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
履行方式、期限和违约责任:
规定各方的履行方式、期限以及违约责任。
鉴证登记:
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应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电子就业协议在报到后自行终止,学校作为见证第三方,在协议上盖章。
电子就业协议的使用流程通常如下:
1.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通过双向选择确定聘录用关系。
2. 毕业生通过指定的平台(如“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微信小程序)申请电子就业协议。
3. 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填写并确认协议内容。
4. 学校作为见证第三方在协议上盖章。
5. 协议生效,毕业生报到后需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电子就业协议的法律效力与纸质就业协议书相同,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具有法律效力。通过使用电子就业协议,可以提高就业手续的效率,减少纸质文档的使用,节约成本并便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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