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向就业计划是一种 在招生阶段就明确学生未来就业去向的教育政策。具体来说,它涉及以下方面:
定义
定向就业是指在录取时就已经确定了学生将来的就业单位,并且学生需要预先签订就业协议。完成专业培训后,学生不需要获得派遣证与报到证,而是直接回到签订培养合同的单位工作。
目的
该计划旨在解决艰苦行业、地区以及军工、国防等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问题。通过定向就业,可以为这些领域提供稳定的人才供给,同时也有助于贫困地区和军队培养更多优秀人才。
优惠政策
定向就业的招生计划在招生院校调档线上不能完成的情况下,可以在调档线下20分内由省级招办补充投档。学校会根据考生的定向志愿进行择优录取,因此填报定向志愿有可能享受20分的优惠政策。
适用范围
国家教育部门规定的部分普通高等院校每年会安排一部分招生计划面向艰苦地区、艰苦行业以及军工、国防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特定方向就业。此外,教育培训机构、企业单位或成人院校等也可以招收学员,先预先签定就业单位然后再进行专业培训,学员结业后直接进入签约单位。
其他注意事项
定向生即定向就业招生,是在招生时就明确毕业后就业去向的招生计划形式。定向就业招生志愿必须填报在相关批次所规定的位置,高校定向就业专业计划按专业单列,单独编制专业代号。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在本校调档分数线上不能完成计划的,可在本校调档分数线下20分内、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补充投档,定向西藏的可在本校调档分数线下40分以内补充投档。高校将根据考生定向志愿择优录取。若仍完不成定向就业招生计划,本科一批根据计划余额公开征集志愿或就地转为非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后公开征集志愿,其余各批次则就地转为非定向就业招生计划执行。另外,定向招生高校和用人单位不得对考生附加额外条件,不得向考生收取定向培养费,毕业后用人单位要为考生安排工作。国家严禁利用定向就业招生政策指定生源、随意降低考试成绩要求或向考生乱收费。
综上所述,定向就业计划是一种具有明确就业方向和优惠政策的招生方式,旨在满足特定行业和地区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并通过预先签订就业协议确保学生毕业后到指定单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