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协议,也称三方协议,是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一式三份,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各持一份。该协议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在正式确立劳动人事关系前,经双向选择,在规定期限内就确立就业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而达成的书面协议。它是用人单位确认毕业生相关信息真实可靠以及接收毕业生的重要凭证,也是高校进行毕业生就业管理、编制就业方案以及毕业生办理就业落户手续等有关事项的重要依据。
就业协议的内容主要包括:
1. 毕业生如实介绍自身情况,并表示愿意到用人单位就业。
2. 用人单位表示愿意接收毕业生。
3. 学校同意推荐毕业生并列入就业计划进行派遣。
就业协议一旦签署,就意味着大学生第一份工作就基本确定,具有法律约束力,三方都必须遵守其中的条款。就业协议签订在前,劳动合同订立在后,如果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就工资待遇、住房等有事先约定,亦可在就业协议备注条款中予以注明,日后订立劳动合同对此内容应予认可。
建议:
1. 毕业生在签订就业协议前,应认真了解用人单位的背景和用人指标,确保协议内容符合自身期望和法律规定。
2. 签订就业协议时,务必仔细阅读并理解协议条款,避免未来产生纠纷。
3. 就业协议签订后,毕业生应妥善保管,以备后续办理就业报到手续和签订劳动合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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