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工资主要包括以下部分:
计时工资
按计时工资标准(包括地区生活费补贴)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
包括:对已做工作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实行结构工资制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基础工资和职务(岗位)工资、新参加工作职工的试用期工资(学徒的生活费)、运动员体育津贴。
计件工资
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
包括:实行超额累进计件、直接无限计件、限额计件、超定额计件等工资制,按劳动部门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定额和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工资、按工作任务包干方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奖金
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
津贴和补贴
包括各种岗位津贴、生活补贴、地区性津贴等。
加班加点工资
支付给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超过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包括病假、事假、婚丧假、生育假等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
这些组成部分共同构成了劳动者的就业工资,反映了劳动者的劳动价值和市场行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了解这些组成部分有助于劳动者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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