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促进局的主要职责包括:
就业政策制定与执行
拟订统筹城乡就业规划、计划和政策,促进劳动者公平就业。
参与拟订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牵头拟订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拟订就业援助、特殊群体就业等政策。
落实更加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工作。
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
拟订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
为就业提供管理和服务,包括下岗职工管理、就业安置、就业培训、劳务输出、失业保险金管理及发放等。
创业与就业支持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并监督实施。
拟订国(境)外相关人员(不含专家)工作管理等政策并组织实施。
实施就业统计监测制度,承担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劳动力市场管理
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市场的培育、发展,对全市人力资源市场供需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对全市公共职业介绍服务机构进行业务指导、管理,负责全市劳务输出工作。
对全市城乡劳动力进行就业实名制动态管理及就业失业动态监控,负责城乡失业人员的登记和管理。
职业培训与技能提升
制定全市城乡就业培训规划,协调、指导全市就业培训工作。
对全市就业训练中心及省、市级农村劳动力培训基地进行业务指导和管理。
失业保险与救助
对全市参加了失业保险的失业人员核发失业保险待遇及开展失业救助。
对吸纳了城乡劳动者的企业及单位按规定核发社保补贴、岗位补贴及失业救助金。
法律与政策支持
负责宣传及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促进城乡劳动者充分就业的各项方针、政策及措施。
协助拟定促进城乡充分就业政策的实施意见及工作方案。
创新就业服务方式
通过创新就业服务方式,如建立精准就业的对接机制,提高群众的就业便捷度。
综上所述,就业促进局的主要任务是促进就业,为就业者和用人单位提供优质的就业服务和支持,确保劳动力市场的平衡和稳定发展。通过制定和实施各项就业政策、提供就业服务、管理劳动力市场、支持创业和职业培训等措施,就业促进局致力于实现全民就业,提高就业质量,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