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就业歧视的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明确政府职责
政府在反就业歧视中扮演着关键角色,需要制定和实施促进就业和保障公平的政策,提供多样化的就业服务,营造公平就业的文化环境。
规范用人单位和职业中介机构的行为
政府需要制定和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用人单位和职业中介机构的行为,防止和纠正就业歧视现象。
保障特定群体的劳动权利
政府需要特别关注妇女、各民族劳动者、残疾人和城乡劳动者等特定群体,保障他们享有平等的劳动权利。
提供法律救济和监管
政府需要完善反歧视法律制度,设立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建立就业歧视案件的举证责任制度,为劳动者提供法律救济。
促进社会和谐与文化环境
政府需要通过教育和宣传等手段,提高公众对就业歧视的认识,营造尊重和平等的社会文化环境。
综上所述,反就业歧视的职责是全方位的,既包括立法和政策制定,也包括监管和执法,同时还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和参与,以实现真正的公平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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