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增收考核细则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农业产业发展
种植结构调整:50亩计1分,每减少50亩减10分。年内新引进名优新品种每50亩加计10分。
一村一品重点乡镇:30%以上的农户从事主导产业生产经营活动;农民人均纯收入比全县高出10%以上。从业农户比例和农民人均纯收入以县统计部门数据为依据。
劳务经济
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口比例:总数占本乡镇、街道年初乡村人口比例第一名的乡镇计10分,其他乡镇、街道按比例加权计分。新增就业人数通过相关报表、就业协议和就业登记表核实,并按一定比例到村到户逐人核实。
农民人均纯收入
重点乡镇:农民人均纯收入比全县高出10%以上。数据以年终县统计部门统计数据为依据。
考核方法和分值
考核指标:包括政策法规执行、服务标准、资金管理、社会效益和组织管理等。
考核方法:通过查看相关报表、就业协议和就业登记表,并按一定比例到村到户逐人核实。
考核分值:根据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评分,未通过考核的单位或个人将受到相应的惩罚或奖励。
这些细则旨在提高安置就业和创业服务水平,促进就业创业,维护劳动者权益,规范安置就业和创业服务机构的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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