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就业补贴金额是指工伤职工因工致残后,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和具体情况,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的补助金。具体标准如下:
补助对象
五级至十级伤残的工伤职工。
五级和六级伤残职工,经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七级至十级伤残职工,在劳动合同期满或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
补助标准
补助标准根据残疾程度和就业形式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一般来说,残疾程度越重、就业形式越困难,补助标准越高。
补助周期
伤残就业补助金通常按月发放,补助周期一般为一年或两年。
在这个周期内,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以持续领取补助金。
计算方式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计算标准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例如,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金额分别为:七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5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4个月的本人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费用中,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34条第2款也对此进行了明确规定。
综上所述,伤残就业补贴金额是用人单位为了帮助工伤职工重新就业而支付的一次性补助,其具体金额和发放标准则根据各地政府的规定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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