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签就业合同,通常指的是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简称“就业协议书”或“三方协议”。这份协议是在毕业生、用人单位以及学校三方之间,为了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而签订的书面协议。
就业协议书的主要作用包括:
证明学历和就业意向:
就业协议书是毕业生在未取得毕业证书前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用以证明个人学历和就业意向的重要文件。
就业派遣依据:
学校根据就业协议书内容开具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并转递学生档案。
确立劳动人事关系:
就业协议书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在正式确立劳动人事关系前,经双向选择,在规定期限内确立就业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而达成的书面协议。
法律效力:
就业协议书一旦签署,就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应,是编制毕业生的就业计划和将来可能发生违约情况时的判断依据。
需要注意的是,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文件。就业协议书是毕业生在校时与用人单位和学校签订的,而劳动合同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在正式上岗前签订的,明确劳动关系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因此,学校签就业合同意味着毕业生已经与用人单位和学校达成就业意向,并且学校将依据这份协议内容进行就业派遣和相关人事管理。建议毕业生在签订就业协议书时,要仔细阅读协议条款,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
声明:
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