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灵活就业的对象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人群: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
依托电子商务、网络约车、网络送餐、快递物流等新业态平台实现就业,且未与新业态平台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新型就业形态从业人员;
国家和广东省规定的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此外,对于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灵活就业人员,他们可以个人身份申请在深圳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并由个人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费。
需要注意的是,深圳的灵活就业政策对于参保人员的年龄、社保缴纳情况以及户籍等方面都有一定的要求。例如,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且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均可以申请参加灵活就业。同时,对于非深圳市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如男性已满50周岁、女性已满40周岁,则需同时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可将在深圳市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转移回待遇领取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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