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灵活就业所需材料因各地政策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材料要求:
身份证复印件。
户口本复印件(含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社会保险费缴费单据原件及复印件。
社区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站出具的灵活就业证明。
《灵活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毕业证》复印件。
自主创业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属合伙创业的需另提供合伙经营的协议。
灵活就业核查材料。
现场填写的承诺书和《灵活就业人员认定申请表》。
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人员还需提供额外的相关证明。
《成都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增减员表》。
《成都市就业失业手册》或原《失业证》。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的原件和复印件。
与雇主签订的劳动协议书。
流动人员的暂住证复印件。
已婚育龄女性流动人员的有效计划生育证明复印件。
《就失业证》。
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凭证。
家庭收入证明。
未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提供原参保单位代扣代缴个人缴费凭证或其参保证明。
《随军家属进京落户申请报告表》及北京银行或邮政储蓄银行借记卡或存折。
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建议您根据所在地区的具体政策要求准备相应的材料,并提前咨询当地的社会保险征缴经办机构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