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天津,灵活就业包括以下几种形式:
个体经营:
包括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合伙经营等。例如,自由职业者、律师、自由撰稿人、歌手、模特、中介服务工作者等。
非全日制就业:
涉及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
新就业形态:
包括临时就业、家庭小时工、街头小贩等打零工者。
自由职业者:
如自由撰稿人、翻译、设计师等,他们通常按项目或任务获得报酬。
宗教教职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宗教教职人员也属于灵活就业人员的范畴。
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包括未纳入《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在职职工范围的人员,他们以非全日制、个体经营、新就业形态等方式就业。
总结来说,天津的灵活就业形式多样,涵盖了个体经营、非全日制、新就业形态等多种就业方式,旨在为广大灵活就业人员提供更多的就业选择和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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