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协议需要盖的章包括:
用人单位公章:
这是最基本的盖章,用于证明用人单位同意接收毕业生并愿意履行就业协议中的义务。
人才市场章:
如果毕业生的档案存放在人才市场,那么用人单位意见一栏应加盖用人单位的公章,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或人事代理机构意见则需盖人才市场的章。
学校就业部门公章:
学校就业部门需要对就业协议进行审核,并在协议上加盖公章,以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公章:
有些情况下,还需要加盖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公章,特别是当用人单位没有上级主管部门时,可能需要到当地的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人事局盖章:
对于国家机关、国有企业等,可能还需要加盖人事局的盖章,尤其是当用人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为中直或省直单位时。
招生就业处盖章:
有些高校可能要求招生就业处盖章,以证明学校对就业协议的认可。
建议
确保所有盖章齐全:在签订就业协议时,务必确保所有需要的章都已经盖好,并且盖章位置正确、清晰。
了解档案存放地:根据个人档案存放地的不同,选择合适的盖章地点,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保存好就业协议:签订就业协议后,要妥善保管,以备后续办理入职、档案转移等手续时使用。
通过以上步骤,可以确保就业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保障毕业生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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