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类型的人才主要根据就业方式来划分,具体包括以下几种:
定向委托培养定向就业:
这类人才在招生时就已经通过合同形式确定了其毕业后的工作单位,学习期间的培养费用由国家提供。
自主就业:
劳动者进入劳动力市场,通过各种渠道自谋职业。
灵活就业:
这类人员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就业,包括失业人员、辞职人员、自谋职业人员、退休人员、未就业人员以及个体劳动者和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等。
参加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考:
通过考取稳定的国家公职人员工作。
这些类型的人才在就业方式、就业形态以及所依赖的就业环境等方面存在差异,企业可以根据自身需求选择合适的人才类型进行招聘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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