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就业人员是指在 城镇地区从事一定社会劳动并取得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人员。根据相关统计,2023年末全国就业人员为74041万人,其中城镇就业人员为47032万人,占全国就业人员比重为63%。
具体来说,城镇就业人员可以进一步划分为以下几类:
雇员:
指为取得劳动报酬而为单位或雇主工作的人员。
雇主:
指自负盈亏或与合伙人共负盈亏,具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其报酬直接取决于生产、经营利润,雇用其他人为自己工作并向被雇用人支付工资的人员。
自营劳动者:
指自负盈亏或与合伙人共负盈亏,具有生产经营决策权,既不被雇也不雇用他人的人员。
家庭帮工:
指在家庭内部从事劳动,但不属于正式雇员或自营劳动者的人员。
依赖性合同工:
指与雇主签订劳动合同,但其工作内容和报酬受到合同约束的人员。
此外,城镇就业人员还可以包括:
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指在各级国家机关、政党机关、社会团体及企业、事业单位中工作,取得工资或其他形式劳动报酬的全部人员。
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指在私营企业工作的员工。
城镇个体就业人员:指在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并持有城镇户口或在城镇长期居住,经批准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从业人员。
这些分类涵盖了城镇地区各种形式的就业形式,反映了我国城镇就业人员的多样性和复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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