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就业见习需要准备以下材料和遵循以下流程:
申请条件
单位条件
有一定规模、管理规范,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和劳动保护条件。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能提供一定数量、具有一定技术含量和业务的见习岗位。
具有较强的就业见习指导力量,有系统完善的就业见习培训计划和考核制度。
有规范的就业见习场所和设施。
能为参加见习的青年按政策提供生活补助。
自觉遵守国家有关就业见习规定的其它事项。
人员条件
见习人员需为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或16-24岁失业青年。
见习人员需遵守国家有关就业见习的规定。
申请材料
单位提交
就业见习单位申请报告。
《咸阳市就业见习单位申报表》。
《咸阳市就业见习岗位需求信息登记表》。
《咸阳市就业见习指导老师登记表》。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个人提交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毕业证信息/学信网验证报告(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提供)。
失业登记相关佐证(16-24岁失业青年提供)。
见习人员登记表(需档案存放地盖章)。
就业见习人员协议书。
就业创业证或者失业证(2024年登记失业且经过年审)。
办理流程
登录系统
登录内蒙古自治区青年见习计划网站(https://gx.nmrc.com.cn//trainneeLogin),在系统内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交。
部分纸质材料需上传盖章版,线上线下协同进行。
现场办理或网上办理
16-24岁持《就业创业证》的已登记失业青年,可通过现场办理或网上办理。
办理材料包括《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见习基本生活补助发放登记表》、见习基地基本账户所在银行提供的补助发放凭证、见习基地为见习人员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单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和就业见习协议书等。
其他注意事项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见习期间,见习人员可获得人身意外伤害保险30元/月/人(非社保,仍然保留应届生身份)。
政府生活补贴
见习人员可按照相关规定发放政府生活补贴1700元/月/人。
协议签订
见习期间,见习单位应与见习人员签订见习协议书,不建立劳动关系。
建议
提前准备: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申请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了解政策:详细了解当地就业见习的政策和流程,以便更好地进行申请。
保持联系:在申请过程中,保持与见习单位的联系,及时获取申请进度和反馈。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咨询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相关机构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