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专实习工资 不应该给学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实习生作为劳动者,在实习期间享有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并且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实习工资应由实习单位直接支付给实习生,而不是学校。学校在此过程中仅起到协助管理和监督的作用。
如果实习单位未将实习工资直接支付给实习生,而是给了学校,并且这种做法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或合同约定,那么这种行为可能是不合法的。实习生有权要求实习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实习报酬,并可以向教育管理部门或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
因此,建议实习生在实习前应与实习单位和学校明确实习协议的条款,确保自己的劳动权益得到保障。如果遇到学校要求上交实习工资的情况,应仔细核实相关规定的合法性,并在必要时寻求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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