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专院校评职称的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初定职称
中专毕业生: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见习(试用)1年期满,可初定员级职称。
大学专科毕业生: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见习(试用)1年期满,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大学本科毕业生: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见习(试用)1年期满,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硕士研究生毕业生: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博士研究生毕业生: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可初定中级职称。
中级职称评审
基本条件:包括品德条件、工作能力和业绩条件、符合相应职称系列(专业)职称评审学历要求、有准入要求的职业应当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
学历和工作年限条件:具体要求可能因专业和系列而异,一般要求具备一定年限的相关工作经验。
高级职称评审
教学能力:教师应具备一定的教学经验和扎实的学科知识,能够授课并有效地组织和管理学生学习。
科研成果:教师应有一定数量和质量的科研成果,包括学术论文、科研项目、专著等。
学术影响力:教师的学术影响力是评判其职称的重要指标,可以通过学术会议报告、学术论文引用和学术荣誉等方面进行评估。
职业发展规划:教师应有明确的职业发展规划和学术研究方向,展示其在未来教学科研工作中的发展潜力和目标。
其他要求
年度考核:申报人员必须参加年度考核和任职期满考核,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累计不少于任职年限要求。
课题要求:作为评审条件的课题原则上须有项目批准部门的经费资助,项目承担单位要落实好科研项目实施和科研经费管理的主体责任。
专著(著作)要求:晋升教授人员至少有1篇在核心及以上期刊发表与专著研究方向相一致的论文,专著实行出版后次年外审制度;晋升副教授人员至少有1篇在省级及以上期刊发表与著作研究方向相一致的论文,著作需经同行专家鉴定通过。
转评要求:专业技术人才因工作单位或岗位变动,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一年且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按规定转评现岗位同级职称后,方可申报上一级职称。
这些要求旨在确保职称评审的公正性和专业性,鼓励教师在教学和科研方面做出更多贡献。具体评审条件和程序可能会因各系列(专业)的特点而有所不同,建议申报人员详细查阅相关系列(专业)的职称评审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