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2021.7.1-2022.6.30)社保缴费基数
(二)用人单位属于一类行业的,其费率分为三个档次,即在行业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向上浮动至120%、150%,不实施费率下浮;用人单位属于二类至八类行业的,其费率分为五个档次,即在行业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分别向上浮动至120%、150%或向下浮动至80%、50%。执行浮动费率的缴费单位名单及费率由人社部门提供。
(三)在广州市现行工伤保险八类行业基准费率和浮动费率方案的基础上,参加广州市工伤保险的所有用人单位现行工伤保险缴费费率阶段性下调比例从法定的30%统一调整为50%,执行期限为2019年5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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