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需要携带以下物品和材料:
劳动者的身份证复印件。
填妥的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增减员表一式三份,并经劳动者本人签名或盖章。
已办理失业登记且失业登记仍有效的人员,还需提供就业失业手册或原失业证。
流动人员在本市暂住证复印件。
已婚育龄女性流动人员有效计划生育证明复印件。
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护照等有效证件)。
税务登记证明(到当地税务机关办理)。
社保证明(到当地社保机关办理)。
营业执照(有些地区或行业需要)。
合同或协议(与客户签订的合同或协议)。
发票(根据当地的税收政策开具)。
财务报告(相关的会计资料和财务报告)。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含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社会保险征缴经办机构出具的本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单据原件及复印件。
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站出具的灵活就业证明。
《灵活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毕业证》复印件。
自主创业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属合伙创业的需另提供合伙经营的协议。
委托银行自动结算社会保险资金的授权书(初次办灵活就业社保时需要)。
社保卡(部分地区可能需要)。
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用于证明工作性质和收入水平)。
工资条或银行流水(用于证明实际收入水平)。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职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
请注意,具体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及具体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