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就业需要办理的手续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准备申请材料
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本等。
工伤认定材料,包括工伤认定书、医院诊断证明等(如果是工伤职工)。
职业技能证书,如有相关技能证书需一并提供。
个人简历,详细说明自己的工作经历、技能和求职意向。
劳动合同或相关就业证明材料(如果是失业人员)。
提交申请
工伤职工可以前往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社会保障机构或专业的再就业服务机构,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人需要填写《工伤职工再就业服务申请表》,表格可以在相关部门或在线平台获取。
失业人员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再就业证,也可以由用人单位为员工申请办理,并提供相关的就业证明材料。
资格审核
相关部门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申请人的工伤身份及申请资格。
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将收到相关服务的通知。
接受服务
工伤职工可以根据通知内容,参与职业培训、心理辅导等服务。
在接受服务过程中,工作人员会根据职工的需求,提供个性化的支持。
就业推荐
服务结束后,相关机构会根据职工的情况,推荐适合的工作岗位或创业机会。
办理就业登记
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的,需要填写《失业职工再就业登记表》并经相关单位盖章确认后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须呈报材料包括就业失业登记证、失业职工再就业登记表等。
办理失业金停领和医保停保手续(如果适用):
到社会保险局办理失业金停领手续。
到市医保局办理医保停保手续。
办理再就业优惠证(如果适用):
携带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失业证复印件、劳动合同、社保卡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部门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办理。
填写《再就业优惠证申领表》,经审核合格后,领取《再就业优惠证》。
请注意,具体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有所不同,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或相关机构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