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困难通常包括以下几类人员:
“4050”人员:
指女性40岁以上、男性50岁以上的失业人员。
零就业家庭:
指城镇或农村家庭中无一人就业的贫困户。
单亲家庭:
单亲家庭成员如果失业,也可以归为就业困难人员。
残疾人:
残疾的失业人员通常也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退役军人、劳动模范、军烈属:
这些特殊群体如果遇到就业困难,也属于此类别。
被征地农民:
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失去土地的农民,如果没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来源,也属于就业困难人员。
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劳动适龄人员:
这类人员因生活困难而难以实现就业。
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连续失业超过一年的人员。
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了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
这部分毕业生在就业时可能会遇到困难。
父母双方(单方)持残疾证的高校毕业生:
这类毕业生在就业时可能会受到限制。
刑满释放的“三无人员”:
无家可归、无业可就、无亲可投的人员。
这些类别涵盖了因年龄、家庭状况、残疾、失业时间等多种因素导致的就业困难人群。各地政府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具体范围进行规定,并制定相应的帮扶政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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