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协议就业,即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在正式确立劳动人事关系前,通过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简称《就业协议书》)达成的一种就业意向。这种就业形式旨在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具有法律约束力。
协议就业的特点包括:
灵活性:
协议就业不仅是一份劳动合同,更包含了双方在职业发展、培训、福利待遇等方面的全面约定,因此具有较大的灵活性。
法律约束性:
一旦签订《就业协议书》,三方都必须遵守其中的条款,具有法律约束力,毕业生可以凭此到单位就业,用人单位和学校也会依据协议内容进行相关的就业管理和手续办理。
意向性:
协议就业是一种意向性协议,用于保障毕业生在寻找工作阶段的权利与义务,并约束未来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和内容。
三方参与:
协议就业涉及到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三方都需要在协议上签字或盖章,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协议就业的具体流程通常包括:
1.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进行双向选择。
2. 达成就业意向后,签订《就业协议书》。
3. 毕业生凭《就业协议书》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口迁移手续等。
4. 双方在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后,协议自行终止。
建议:
毕业生在签订协议前,应认真阅读协议条款,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协议签订后,务必妥善保管,以备后续使用。
如果毕业生未签订协议,学校将把其关系和档案转递回原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