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就业人员是指 从事一定社会劳动并取得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全部劳动力。具体包括以下几类人员:
全部职工:
指在各级国家机关、政党机关、社会团体及企业、事业单位中工作,取得工资或其他形式的劳动报酬的全部人员。
城镇私营企业从业人员:
指在城镇地区从事私营企业经营活动的从业人员。
城镇个体劳动者:
指在城镇地区从事个体经营活动的劳动者。
农村社会劳动者:
指在农村地区从事农业或其他生产活动的劳动者。
其他社会劳动者:
包括未纳入上述分类的其他从事社会劳动的人员。
灵活就业人员:
包括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兼职人员、临时工等。
这些分类涵盖了不同类型的就业形式,反映了我国劳动力市场的多样性和复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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