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就业材料收取的费用,以下是一些具体的信息:
湖南省物价局文件
湖南省物价局湘价函(2013)78号文件规定,就业服务资料费的收费标准为10元/套。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有关收费问题的批复》(湘价函53号)也提到,就业服务资料费为10元/人。
就业服务资料费
就业服务资料费通常包括“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及其他相关服务。
其他费用
毕业生在进行就业报到时,可能还需要支付其他费用,如档案转移费、社会保险费等。这些费用的标准和单位根据当地的政策规定而有所不同。
就业协议登报挂失的费用因地区、报纸和登报服务机构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大致在100元至300元之间。
取消的费用
自2015年1月1日起,已取消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查阅费、证明费、档案转递费等名目的费用。
建议
毕业生在准备就业材料时,应详细了解当地的相关政策和收费标准,以免在报到过程中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如果需要登报挂失就业协议,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的登报服务机构,了解具体的费用构成和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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