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促进局是 各级人社部门的内设机构,主要职能包括:
1. 拟订统筹城乡就业规划、计划和政策,促进劳动者公平就业。
2. 拟订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
3. 参与拟订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牵头拟订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4. 拟订就业援助、特殊群体就业等政策。
5.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并监督实施。
6. 拟订国(境)外相关人员(不含专家)工作管理等政策并组织实施。
7. 实施就业统计监测制度。
8. 承担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就业促进局作为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促进就业,隶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从事人力资源开发和就业服务工作。其目的是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政策和服务,帮助劳动者实现就业,提高就业质量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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