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困难群体是指在就业市场上处于弱势地位的人群,通常由于多种因素如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导致他们难以实现就业。具体包括以下几类人员:
残疾人员:
由于身体残疾或智力残疾等原因,就业难度较大,需要政府和社会的特殊关注和帮助。
大龄或长期失业者:
包括“4050”人员(即截止2007年底女40周岁以上、男45周岁以上)以及其他长期失业人员。
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指家庭中的所有法定劳动年龄内成员均处于失业状况的城市居民家庭。
农村贫困户劳动者:
由于农村贫困,这些劳动者往往缺乏必要的技能和就业机会。
低学历和低技能劳动者:
这部分人群由于教育程度和技能限制,在就业市场上竞争力较弱。
高校毕业生:
每年大量高校毕业生面临就业压力,部分毕业生由于个人素质、专业技能等原因难以找到合适工作。
农民工:
大量农民工涌入城市寻找工作,但由于文化程度和技能水平等原因,他们往往只能从事体力劳动或简单劳动,且工作环境和待遇较差。
退役军人:
退役军人由于身份转变和就业市场适应问题,也可能成为就业困难群体。
就业困难群体面临的主要问题包括经济收入减少、就业竞争力不足、缺乏必要的职业技能和培训等。政府和社会应通过提供就业援助、税费减免、贷款贴息、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办法,以及公益性岗位安置等途径,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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