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就业职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就业指导和服务
负责本校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包括职业指导与咨询服务,帮助毕业生充分认识自我、积极了解社会,合理规划自己的校园生活和职业生涯。
开展毕业教育,及时办理毕业生的离校手续。
就业政策和需求信息发布
收集需求信息,建立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站(页),向学生全面公开就业政策与需求信息。
负责用人单位毕业生需求信息的收集、整理、发布;负责统计毕业生生源情况,及时向社会发布毕业生求职信息并做好宣传推荐工作。
就业市场建设和组织
组织本校双向选择活动,完善校内毕业生就业市场。
负责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咨询工作,开展普通本科、高职高专招生录取及录取通知书的发放工作。
组织校园招聘活动,为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之间双向选择创造更好的机会和条件。
就业协议管理和派遣
负责就业协议书的签约和毕业生派遣事宜,规范毕业生就业行为。
负责毕业生资格审核,协议书管理,就业计划的制定。
就业援助和帮扶
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就业困难毕业生,开展“一对一”帮扶,提供必要的就业援助。
创新创业教育
负责制定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政策和措施,做好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指导、咨询与服务等工作。
协助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做好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咨询工作。
就业信息网络系统建设
负责学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络系统的开发、管理和建设,构建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络服务平台,为毕业生就业创业提供现代化信息技术服务。
就业市场开拓和跟踪
积极对外联络,建立并巩固毕业生就业基地,不断拓宽就业空间,建设好学校毕业生就业市场。
负责毕业生跟踪调查、分析工作,建立毕业生质量跟踪体系,为学校教育改革和人才培养提供反馈。
这些职能共同构成了高校就业工作的主要内容,旨在帮助毕业生顺利就业,提高就业质量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