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帮扶车间是一种 旨在促进脱贫家庭劳动力(包括监测帮扶对象)就近就地实现灵活就业或居家就业的生产加工点。这些车间主要设置在乡镇(村),通过组织脱贫家庭劳动力从事农产品加工、手工工艺、种养殖等生产活动或来料加工业务,帮助农村贫困人口和低收入家庭成员实现稳定收入。
就业帮扶车间的主要形式包括:
厂房式帮扶车间:
在乡镇、农村、易地搬迁安置区、产业园区等地建设、购买或租用厂房进行生产加工活动,吸纳5名以上脱贫人口就业。
居家式帮扶车间:
市场主体与脱贫人口建立承揽关系,吸纳5名以上脱贫人口居家从事生产加工活动。
种养式帮扶车间:
依托种植基地、养殖基地,通过用工或“公司(合作社)+脱贫户”方式与脱贫户建立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5名以上脱贫人口发展产业实现增收。
就业帮扶车间的认定标准和条件包括:
吸纳就业人数:
吸纳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易地搬迁人口等“三类人员”就业人数达到一定数量或比例。
经营主体:
包括劳动密集型企业、分散式或家庭作坊式生产企业、劳务合作社等。
保险要求:
申请认定为就业帮扶车间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应为其吸纳就业或委托从事生产加工活动的人员购买每人每月不低于15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通过这些措施,就业帮扶车间不仅为当地群众提供了就近就地就业的渠道,还通过政策扶持和利益联结机制,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和脱贫人口的稳定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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