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补贴根据不同对象和条件,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应届毕业生就业补贴
针对毕业年度内的高校毕业生,包括普通高等学校、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的毕业生。
一次性就业补贴
针对毕业两年内首次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要求在同一家企业依法办理就业登记、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满1年。补贴标准根据学历不同分别为专科学历每人3600元,本科及以上学历每人6000元。
社会保险补贴
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以及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
基层就业补贴
针对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等就业,或到乡镇(街道)、村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可申请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补贴。例如,茂名市的一次性补贴标准为5000元/人。
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大学生毕业后若自己创业,可以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此外,针对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如果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以上,并且办理了社会保险手续,市财政将给予相应的就业岗位补贴,这项补贴工作满一年后发放一次,连续补贴两年。
招用补贴
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中小微企业,每吸纳1人给予一定金额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此外,对小微企业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年的单位缴费部分社会保险补贴。
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补贴
对企业新录用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等,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参加岗位技能培训的,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给予职工个人或企业职业培训补贴。
这些补贴的具体金额和实施细节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您根据所在地区的具体政策文件了解详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