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缓就业协议是指 毕业生与高校就业指导中心签订的一种协议,用于暂时不办理派遣手续。在暂缓就业期间,毕业生可以将档案和人事关系暂寄存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而户口则暂留学校。该协议通常在每年5月底学校上报毕业生就业计划时签订,暂缓期为两年。
在暂缓就业期间,如果毕业生能够落实就业单位,可以按照相关就业程序办理就业报到手续。如果逾期未落实就业单位,其户口和档案将转回生源地,毕业生需要自谋职业。此外,暂缓就业期间,毕业生不能办理出国、结婚、劳务证等手续。
暂缓就业协议的具体条款可能因地区和学校而异,但总体目的都是为了给毕业生提供一定的时间来寻找工作,同时保留其学籍和档案的管理权。
声明:
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