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国家实施的就业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城乡统筹的就业政策
国家实行城乡统筹的就业政策,建立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引导农业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就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推进小城镇建设和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引导农业富余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
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
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包括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鼓励创业促进就业、扶持企业吸纳和促进就业、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等措施。
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和中西部地区就业
国家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和中西部地区就业,积极聘用优秀高校毕业生参与国家和地方重大科研项目。
就业见习政策
实施新一轮就业见习政策,促进青年群体高质量充分就业。提供就业“双选”渠道,明确见习人员就业见习期待遇和见习单位补贴标准。
取消应届毕业生限制
取消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认定限制,调整机关公招年龄上限,支持事业单位适当放宽招聘年龄条件,鼓励企业放宽用工年龄限制。
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其他措施
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调查失业率稳中有降,大城市就业状况继续改善。加大对重点群体的就业扶持,提高稳岗扩岗专项贷款授信额度,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加力支持就业创业,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等措施。
这些政策旨在通过多种措施促进就业,增加就业机会,提高就业质量,推动经济的地区平衡发展,并为失业者和弱势群体提供基本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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