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救助的具体措施包括:
贷款贴息:
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贷款利息减免的优惠政策,降低其创业或就业的经济负担。
社会保险补贴:
对就业困难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给予一定的费用补贴,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减轻其社保负担。
岗位补贴:
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公益性岗位或其他特定岗位的补贴,帮助其获得稳定的收入来源。
培训补贴:
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的补贴,提升其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
费用减免:
减免就业困难人员在就业过程中产生的某些费用,如培训费、鉴定费等。
公益性岗位安置:
为难以通过市场渠道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公益性岗位,确保其基本生活。
就业指导和服务:
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职业指导、就业扶持政策清单、岗位推介等服务,帮助其了解就业形势和就业机会。
税收减免优惠:
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支持就业困难人员从事个体经营,落实相关税费优惠政策。
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优惠:
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支持,鼓励其自主创业。
职业培训和评价补贴:
支持就业困难人员参加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等级评价,给予相应的培训补贴和评价补贴。
个性化援助:
根据就业困难人员的具体情况,提供个性化的就业援助服务,如职业培训、企业推荐、灵活就业支持等。
联动机制:
探索建立促进就业、失业保险、社会救助的联动机制,对实现就业的低保对象,在核算其家庭收入时可扣减必要的就业成本,增强其就业意愿和稳定性。
这些就业救助措施旨在通过多种途径帮助就业困难人员提高就业能力和机会,从而实现自我价值和社会融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