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歧视主要违背了以下方面:
法律原则:
就业歧视违反了《劳动法》、《就业促进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明确规定了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禁止基于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因素进行歧视。
社会公正原则:
就业歧视违背了社会公正原则,侵害了劳动者的平等就业权利,造成了人力资本的浪费。它破坏了就业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阻碍了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道德原则:
就业歧视忽视了个体的差异和能力,基于与工作实质无关的个人特性进行差别对待,这不仅损害了被歧视者的权益和尊严,也违背了公平和正义的普遍原则。
人权原则:
就业歧视侵犯了劳动者的人权,包括生存权和发展权。每个人都有权获得平等的就业机会,不应因非工作相关的因素而受到不公平对待。
综上所述,就业歧视违背了法律和社会公正原则,严重侵犯了劳动者的平等就业权利,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和社会的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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