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军未就业 有补贴。根据相关政策,随军未就业军人配偶可以享受到以下补贴:
随军未就业补贴
金额:每月2000元(适用于五、六类艰苦边远地区、一类岛屿、西藏工资三、四类区);每月1700元(适用于三、四类艰苦边远地区、二类岛屿、西藏工资二类区);每月1400元(适用于一、二类艰苦边远地区、三类岛屿、一般地区)。
基本生活补贴
随军未就业家属每月享受基本生活补贴,并由部队统一办理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补贴
随军未就业配偶享受养老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补贴待遇。
其他保障
随军家属未就业期间,由当地人民政府按规定发给基本生活保障金。
这些补贴和福利旨在保障随军未就业军人家属的基本生活需求,减轻他们的经济压力,并提升军人家庭的整体生活质量。建议符合条件的军人家属及时向所在单位政治机关或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咨询并提交申请,以获取相应的补贴和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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