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就业协议书必须遵守以下原则:
自愿原则:
双方签订就业协议书必须是自愿的,不能通过欺骗或威胁等不正当手段强迫签订。
平等原则:
双方在签订就业协议书时应该是平等的,不能侵犯任何一方的权利和利益。
公平原则:
就业协议书应该公平,不能偏袒一方,损害另一方的利益。必须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进行明确约定,保证合同效力。
合法原则:
就业协议书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能违反国家法律和道德规范。
诚实信用原则:
就业协议书双方必须诚实守信,不得以欺诈、隐瞒等不诚信行为损害对方利益,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主体合法原则:
签订就业协议的当事人必须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对毕业生而言,必须取得毕业资格;对用人单位而言,必须具有从事各项经营或管理活动的能力。
平等协商原则:
就业协议的双方在签订就业协议时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学校也不得采用行政手段要求毕业生到指定单位就业,用人单位亦不应在签订就业协议时要求毕业生交纳过高数额的风险金、保证金。
需遵守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
明确双方都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特别是劳动合同法。雇主应在聘用雇员前让其知晓劳动合同法规定,并在劳动合同中体现。
明确各方的权力和义务:
就业协议书应明确各方需遵守的中国法律法规,具体内容可以包括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行业规章和公司规定,以及国家有关税收、社保和公积金等规定。
明确法律效力和可执行性:
协议条款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确保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并可执行。
在签订就业协议书时,双方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协议内容,确保协议内容合法、公平、合理,并严格遵守协议条款。如果有任何疑问或不明确的地方,应及时提出并进行沟通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