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就业支持措施包括多个方面:
税收减免优惠:
鼓励企业吸纳就业援助对象就业,支持就业困难人员从事个体经营,落实现行相关税费优惠政策。
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优惠:
对就业困难人员提供金融支持服务,包括小微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自主创业及合伙创业等情况。
社会保险补贴:
鼓励就业困难人员到企业就业和灵活就业,对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以及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的情况,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费补贴。
职业培训和评价补贴:
支持就业困难人员参加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评价补贴。
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
对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并提供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与社会救助政策衔接:
探索建立促进就业、失业保险、社会救助的联动机制,对实现就业的低保对象,在核算其家庭收入时扣减必要的就业成本,增强其就业意愿和就业稳定性。
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就业:
鼓励和引导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提供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选聘招录优惠政策,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以及对困难毕业生的就业援助措施。
促进劳动力市场完善:
通过市场机制提供产业发展信息、劳动力需求信息,引导就业。
拓宽就业渠道:
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扶持中小企业,多渠道、多方式增加就业岗位。
财政政策: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财政预算中安排就业专项资金用于促进就业。
金融政策:
增加中小企业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机构改进金融服务,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并对自主创业人员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小额信贷等扶持。
失业保险制度:
建立健全失业保险制度,依法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并促进其实现就业。
取消应届毕业生限制:
多地出台政策,取消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认定限制,调整机关公招年龄上限,支持事业单位适当放宽招聘年龄条件,鼓励企业放宽用工年龄限制。
组织招聘活动:
通过组织系列招聘活动,拓宽就业渠道,为大学毕业生开拓有效就业岗位。
职业技能培训:
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促进技能劳动者增收。
这些措施旨在通过多种手段促进就业,包括提供财政支持、税收优惠、金融扶持、职业培训和社会保险补贴等,以支持不同群体的就业需求,增强就业市场的活力和吸纳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