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主要属于 非全日制用工形式。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兼职工作可以是第二职业或副业,也可以是换工作期间的过渡性工作,通常不需要全天候或全职投入,而是以小时、天或项目为单位进行计算和支付报酬。
此外,兼职工作所获得的报酬属于劳务报酬,在进行个人所得税缴税的时候,按照劳务报酬进行申报。兼职人员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综上所述,兼职是一种灵活的就业形式,适合那些希望增加收入或寻求额外工作经验的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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