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援助人员是指 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就业帮助和支持的人员。这些人员通常具备相关经验或由相关部门组织起来,专门帮助那些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但面临各种就业难题的人员,例如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困难、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能实现就业的人员。
就业援助人员的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政策宣传:
通过各种形式对本地居民开展劳动保障政策宣传,及时更新和维护劳动保障宣传栏的信息,发放宣传资料,提供政策咨询,并组织相关的咨询活动。
劳动力资源调查:
开展本辖区内劳动力资源调查摸底工作,掌握失业、协保、无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的总数及具体状况,并建立工作台账和工作日志。
劳动保障维权:
当居民反映在劳动和社会保险方面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提供维权服务,收集劳动者在侵权方面的问题并向劳动保障部门反映。
就业指导及岗位开发:
对有求职愿望的失业、协保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开展就业指导,帮助他们转变就业观念,多渠道收集用工信息,进行岗位匹配,并提供上岗后的跟踪指导服务。同时,配合镇、街道、工业区做好公益性岗位的开发工作,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
就业援助人员通过这些工作,旨在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增加家庭劳动收入,摆脱贫困,从而提升他们的生活质量和社会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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