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就业补助指标是指针对跨省就业脱贫人口和监测帮扶对象提供的一系列经济补助措施。这些补助指标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一次性就业补助
对于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荐并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2年和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进行就业登记的脱贫人口和监测帮扶对象,分别按每人200元、300元和4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
对于劳务经纪人开展有组织劳务输出,带领脱贫人口和监测帮扶对象转移就业6个月(含)以内、6个月到1年、1年以上的,分别按照每人100元、150元、25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
跨省就业交通补助
补助对象包括跨省就业的脱贫人员(含外出务工时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帮扶对象),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定额1000元,所需资金从中央、省级、市级、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列支。
跨省稳定就业3个月(含)以上(可跨年累计)的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年度内给予一次性户籍地到务工地往返交通票价据实补助,最高不超过800元;跨省稳定就业6个月(含)以上(可跨年累计)的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给予据实补助,最高不超过1600元。
其他相关补助
对于脱贫人口省内跨州(市)就业且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每人每年可申报一次一次性交通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500元。
外省籍首次来鄂就业人员(2023年1月1日后外省籍来鄂就业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就业补助。
这些补助指标旨在鼓励和支持脱贫人口和监测帮扶对象跨省就业,帮助他们更好地融入新的工作环境,并减轻其交通费用负担。具体的补助标准和申请条件可能会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变化,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