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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饮食器具文化之镬,炊具礼器刑具之镬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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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读:传统饮食器具是很多样的,但是我们能记住的就只有筷子,其实古代很多东西都是食物用的器具,只是我们不了解罢了。那么,传统饮食器具文化之镬是什么呢?下面是小编对炊具礼器刑具之镬介绍,感兴趣的朋友来瞧瞧吧。

  镬

  镬(huò,音货)是古代煮牲肉的大型烹饪铜器之一。古时指无足的鼎,后有三个足架空,可以燃火,与三足鼎相似,两耳用铉(铜钩)和扃(Jiōng,横杠)抬举。今南方称锅子为镬。

  炊具之镬

  据《中国青铜器》记载,早在殷商时期,镬就已经出现,殷墟小屯村遗址便曾出土过镬。考求古籍,镬在上古主要用来烹煮肉食。《周易集解·卷十》曰:“镬,烹饪之象也。”《周礼注疏·卷十八》:“镬,烹牲器也。”郑玄注《周礼·天官冢宰》:“镬所以煮肉及鱼、腊之器。”云南昭通桂家院子东汉墓中曾出土二铜镬,其中各存有猪骨和鸡骨,是为明证。《龙龛手镜·卷一》释曰:“镬,鼎也。”后因灶之广泛使用,镬下之足渐被舍去,变为平底。故而《淮南子·说山训》云:“尝一脔肉,知一镬之味。”高诱注:“有足为鼎,无足为镬。”

  礼器之镬

  据阴法鲁、许树安、刘玉才主编的《中国古代文化史》记载,进入奴隶社会之后,原普通炊具渐兼具礼器的功能,以此来表现地位与身份的不同,并有了严格的使用制度。鼎乃分三类:一为镬鼎,即我们在此所说的“镬”,专门用来烹煮禽兽及鱼、腊。二为正鼎,或称升鼎,专以盛放镬鼎煮出来之肉食。《仪礼注疏·卷一》注曰:“煮于镬曰烹,在鼎曰升。”三为羞鼎,又称陪鼎,专用以放置调料和羹汁,即把肉初置于镬鼎中煮熟,再置于升鼎中,后再放入羞鼎中调味。

  刑具之镬

  镬随后又成为刑具,即在镬中放水或油,烧至滚沸,再将人置于其中烹煮而死。这种刑罚被称为“镬烹”。《汉书·刑法志》:“有凿颠、抽胁、镬烹之刑。”《南史·贼臣列传》记贼臣侯景初投靠东魏丞相高欢,后又归顺梁武帝。高欢死后,其子高澄为相,对侯景家眷施行了严酷刑罚,“魏相高澄悉命先剥景妻子面皮,以大铁镬盛油煎杀之。女以入宫为婢,男三岁者并下蚕室。后齐文宣梦猕猴坐御床,乃并煮景子于镬,其子之在北者歼焉”。景妻所受之刑,即俗语所言“下油锅”。

  民俗小百科:故宫前的大水缸

  古代房屋皆为木质,易引火灾。故古人常在屋前置镬,“镬”为“防火用具”之义。

  《太平御览·卷七五七》:“陆机《洛阳记》曰:‘宫墙外有大铁镬盛水以救火。受百斛,百步一置。’”现故宫内留存的大水缸亦是其意。故宫前的大水缸又称之为“门海”。门海即门前的“大海”,门前有了“大海”,以水克火,砖木结构的故宫就不怕火灾了。因此,这些大缸又被称作吉祥缸。此外,扬州徐园、西园曲水、八怪纪念馆里也都保存有古代做防火用的铁镬,形大体巨,锈迹斑斑,饱经沧桑。

  结语:以上是小编整理的“传统饮食器具文化之镬,炊具礼器刑具之镬介绍”内容,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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