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协议的公章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用人单位公章:
这是最基本的盖章,用于确认用人单位同意接收毕业生,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公章:
有些情况下,用人单位需要其上级主管部门在就业协议上盖章,以确认用人单位的资格和权限。
学校就业部门公章:
学校作为就业协议的鉴证方,需要在协议上盖章,以确认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并提供相关就业服务。
人才市场或相关部门公章:
如果毕业生的档案存放在人才市场,那么用人单位意见一栏应加盖用人单位的公章,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或人事代理机构意见则需盖人才市场的章。
个人公章:
毕业生需要在就业协议书上加盖个人公章,以确认其本人同意协议内容,并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鉴证章:
学校一般不参与协议内容的制定和商议,仅作为鉴证方在协议书上盖“鉴证章”。
建议
在签订就业协议时,确保所有必要的公章都已正确加盖,以保障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如果毕业生的档案存放在人才市场,还需特别注意在用人单位意见一栏加盖用人单位的公章,并在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或人事代理机构意见栏盖人才市场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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